关于申报2014年校级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10浏览次数:6868

校内各部门:

    根据《304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条例》和《304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校级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工具书(本人编写10万字以上);

    2.通过鉴定或评审的纵向、学会及校级科研课题;

    3.科技开发及实用技术成果:

    (1)产品

    ①在校内外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使用效果好、影响大的产品;

    ②校办产业正式投产,且经济效益显著的产品;

    ③有实用价值的新产品。

    (2)实用技术

    ①新工艺、技术革新;

    ②有独创性、实用性和一定复杂程度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③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教学仪器或设备;

    ④其它实用技术成果。

    4.科技推广性成果

    (1)技术转移

    面向市场和产业需求,为社会、行业和企业提供各种解决方案、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2)成果转化

    将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实现科技成果的工艺化、产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3)产业化开发

    将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技术和产品成熟度高,市场反应好,对产业发展贡献大。

    二、申报对象:

    本校在职教职工在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符合申报内容及以下条件之一且没有在校外获得有关奖励的成果,均可申报。

    1.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或经上级有关部门决定投入使用的;

    2.正式投入生产、使用或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的;

    3.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的;

    4.在国内首创的。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1.凡申报的科研成果必须是304am永利集团的成果(或成果权属人为304am永利集团)。

    2.申报科研成果奖的项目,必须是已在科研处进行成果登记。

    3.申报科研成果奖,须向科研处提供成果的基本材料和证明,如成果原件、鉴定书(或评审意见)、实物(产品)、用户证明、评价证明(实用技术)、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等,并填写《304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评审申报表》,证明材料附申报材料清单。

    4.已在校外获奖的成果、已获校级教学成果奖及各类精品课程不属于申报范围。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科研成果奖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027-87761909  范老师  邮箱:wtckyc@163.com

    附件《304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评审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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